第110章新书·上
【两个自以为瞒得很好的傻瓜。】
在早年的美国,黑人的命运如牲畜般被人操控。驱使,买卖,配种,生死全凭主人心意。
至于这片土地的原住民,印第安人,在那些扛着枪炮、高喊文明的拓荒者眼中,也不过是碍事的阻碍、待铲除的杂草。所谓的文明,便是要将他们屠戮殆尽。
查尔斯·史密斯,就诞生在这双重绞索之下。他的父亲,是身负镣铐的黑牲口;他的母亲,则是被枪炮与谎言驱离故土的原住民。他体内流淌的,是这世界最不被承认的血:
白人老爷鄙夷他,认为他血统卑贱;一些黑人群体排斥他,嫌弃他不够纯粹;就连部分印第安部落,也因他的另一半血统而心存戒备。
查尔斯学会了小心翼翼地生存,总是坐在人群的边缘,静静观察,很少开口。能活到现在,靠的大半是运气和谨慎。
他见过许多人倒在路上,也见过好心人刻意避开他的目光。但达奇·范德林德是不同的——至少在查尔斯的记忆里,那时候的达奇确实不同。
达奇会搭着他的肩膀,称他为兄弟;达奇说的是劫富济贫的道理——从那些坐拥万贯家财、剥削穷人的富豪手里抢钱,用来接济那些在泥地里为了几个铜板拼命的可怜人,救下那些因为偷只鸡就要被绞死的孩子,帮助走投无路的女人。
达奇的帮派有着朴素的信念。他们确实也做着偷抢的勾当,但达奇总有答案,总有计划,总能描绘出一个更好的未来。众人追随达奇,如同追逐寒冬里最后